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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爱因思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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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相信自己，一切皆有可能；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description>
		<pubDate>Sat, 28 Jun 2008 20:17:2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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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标题1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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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Sat, 28 Jun 2008 20:17:2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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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前几天有个很好很好的同学结婚，听说结婚是在香港举行的，最后回到深圳来摆酒，邀请我们这帮好朋友参加，一来聚聚，二来认识下她的老公。唉，说来很是不好意思，最近忙着工作和司法考试的事情，朋友真的联系少了，最后也因为有事没能参加，内心感觉到严重的不安，也感到很是愧疚，但男人嘛，很多话其实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的，也就只能等我忙完这段时间，再召集大家出来聚聚啦。很喜欢用召集这个词，以前定期会跟同学们出来活动，登山啦、烧烤啦、打球呀什么的，实在闲着无聊的时候就组织大家集体FB，想起来就开心......</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汶川地震的灾区伤员陆续出院了，目前还有6名伤员，4名陪护，这周可能送走3名伤员和2名陪护。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送伤员的时间都选在周未（跟同事开玩笑说，不知道是不是周未航班比较实惠呀，呵呵...），毫无疑问，这周未的学习计划又要搁浅了。有时看似简单的工作，程序却很复杂，N个地方需要上报资料和备案。伤员去机场的时候我们也要全程陪送，负责跟相关的部门联系、沟通，办理相关手续，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直到安全送上飞机，接着还要回院负责&ldquo;收尾工作&rdquo;，但能够为灾区人民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也感动很开心。</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都说不知道我们部门是做什么的，也没看到我们负责具体的工作，其实我们负责的工作很多，比如制定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危重、急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讨论、重大手术讨论和审批、院内外会诊工作；对各科室上报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立项提出评审意见；对医务人员的晋升、聘用提出意见；审批院外学习、进修、学术交流；负责医疗、医技人员准入；组织、协调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但更多的是突发性事件，而且好多时候很难形成书面资料，有些甚至是不方便形成书面资料的，比如医疗投诉、法院诉讼、医疗事故鉴定等，而且这些通常需要耗费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我个人目前主要负责法院诉讼；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组织院内外、省内外及国家级专家会诊；医务人员资格准入；审核医务人员处方权等工作，还有领导会临时交办很多临时性工作任务，比如经常有公检法司法机关来调查取证啦，保险公司来查患者的住院情况啦，公安局出入境处来查询资料啦，派出所来查询档案呀什么的，最近公证处办什么出国公证也要我们出证明；主要跟法院、医学会和卫生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比较密切一些，需要定期跟他们沟通，掌握最新政策。</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看似简单的工作，做起来内容却很多。比如说医师资格的准入，全院医师人数近500名，包括一个总院，三个分院，21个社康中心，5个医务所，每个人在什么科室，从事什么专业，执业范围是什么，甚至于学历和职称，我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且不需要查什么书面资料就能立即说出来，这在很多科室人员的动态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比如各科室定期派往急诊科的人员，住院医师科室的轮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要的轮科，还有定期外派的进修和学习等.......</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再比如法院诉讼，从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开始，就要开始做很多工作，并且都有严格的时限。办理授权委托，写答辩状，提交证据，证据交换等，民事诉讼向来都是特别讲究程序的，并且每个程序都有严格的时限，稍不加注意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且现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都实行&ldquo;举证责任倒置&rdquo;，也就是说，患者只须证明两点，第一，证明就医行为存在，第二，证明出现损害后果，甚至都无须证明二者间的因果关系，这在民事诉讼领域实行了很多年的&ldquo;谁主张，谁举证&rdquo;基本法则来说简直让人不敢相信。但接着医院就要举证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符合医疗卫生管理常规，医院无过错，如果医院无法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庭就会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医院负完全责任。</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这是个要命的条款，《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刚出台时我们单位人手一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都全员学习，我们基本也是不离手，一本300多页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上面也是做了很多记号，做了很多标注，然后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其实很多情况下病人无法痊愈是疾病的自然转归，就像癌症，根本不可能痊愈，但很多病人把医院当成&ldquo;保险库&rdquo;，以为进了医院就安全，不管什么疾病，不理什么病情，不论进来时候是什么情况，出院栏都要是&ldquo;痊愈&rdquo;，最低也要是&ldquo;好转&rdquo;，否则就认为医生有问题，然后就是投诉，甚至进行诉讼。加之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医务人员和病人的沟通普遍不足，医务人员也确实存在不注意沟通的问题，从而容易倒置矛盾激化。</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又要开始忙了，今天就到这里吧。</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无标题12</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81473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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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Wed, 11 Jun 2008 12:01:1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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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100天了，写点什么吧。</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看着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心里却越来越没底了，感觉不懂的东西越来越多。这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课，这一块为公认的司法考试的难点，单一个&ldquo;具体行政行为&rdquo;就够你呛的，看了半天居然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两个字，郁闷。越到最后，已经不单是复习的问题，更是心理、健康和体力的综合测试，每天在保证大量的复习时间，据说单三大本的教材（14门课）就有500多万字，现行的法律法规也有厚厚一本，新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无疑将增加复习的强度。</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这些也都没什么了，没什么了不起的，把自己当学生就行了。除了上班和睡觉，大不了全部的时间都用来复习了。但工作量越来越大，晚上经常会有加班，安排的复习时间一再被挤占。没有办法了，到了现在的这个阶段，只能排除一切干扰了，越来越多的的同学和同事鼓励我，也增强了我学习的信心，但不能盲目自信，必须建立在充分的准备的基础上。</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最后100天了，时间越来越紧。&ldquo;继续努力吧，小陈同志，你想要怎样的明天，今天就得做怎样的努力&rdquo;，我对自己说。</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12点了，吃饭时间，未见事宜下回再述吧。</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司法部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385753.html</link>
			<comments>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385753.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Fri, 6 Jun 2008 08:53:2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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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font></p>
<p align="center"><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第75号) </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一、报名</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一)报名条件。<br />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br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r />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r />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r />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br />　　(5)品行良好。<br />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br />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br />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br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br />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br />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br />　　(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br />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br />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br />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br />　　1.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br />　　2.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br />　　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未网上预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br />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br />　　4.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或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br />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br />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br />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br />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r />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br />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br />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br />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br />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二、考试</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一)考试时间。<br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具体为：<br />　　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mdash;&mdash;&mdash;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br />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mdash;&mdash;&mdash;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br />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mdash;&mdash;&mdash;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br />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mdash;&mdash;&mdash;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br />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br />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br />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br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br />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br />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br />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br />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br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藏文和朝鲜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br />　　(三)考试纪律。<br />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br />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br />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22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5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ldquo;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rdquo;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ldquo;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rdquo;研究、论证。经&ldquo;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rdquo;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br />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br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br />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br />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br />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五、其他</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根据四川汶川地震灾情，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6个市(州)62个县(市、区)延期举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四川其它地区及受地震灾害影响的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31日，报名方式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安排，公告发布。<br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根据《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自2008年起，台湾地区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上述具体事项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br />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font></p>
<p align="right"><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二○○八年六月六日<br /></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无标题11</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129559.html</link>
			<comments>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129559.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Tue, 3 Jun 2008 11:48: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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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昨天有个家属来我们科，讲了半天我才搞明白是什么情况，原来他的朋友97年在我们医院生了小孩，后来因为小孩的父亲拒绝纪给付抚养费，小孩的妈妈于是把出生证的父亲的名字给涂改掉了，现在小孩要上学、入户口等需要用到出生证的时候，才发现相关部门对出生证的效力提出质疑，于是要求医院重新给予补发。</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后来经过详细了解，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我们应该已经知道是什么问题了，孩子的父亲是香港，从出生证上的父母年龄的差别也能看出些端倪。</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经过我查了国家和卫生部门关于出生证的管理规定，出生证是不得自行涂改的，否则将因为涂改而失去效力。补办的程序又相当烦锁和麻烦，而且只有因遗失、被盗或严重损坏需要才可申请补发，补发时要提供报失证明，小孩跟父母的血缘关系证明，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等材料。</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还有另外一件事，我们也遇到特别多类似的事情。前两天都快下班了，来了一位老大爷，应该有60多岁了，估计刚退休，由院长办公室的同事带给我们处理。一进来就朝我怒吼：&ldquo;你们到底能不能解决，不能解决我就找院长&rdquo;。我还是招牌式的微笑听他诉说，然后礼貌的请他坐下，给他递上一杯水，请他先消消气慢慢说，我说问题我们肯定可以给他找到解决办法。原来他今天过来打针（卡介苗），要分几次才能打完，常规是每次来开单注射，多数病人觉得下次来医院开单还要重新挂号，重新交费，重新找医生开单，觉得麻烦，所以要求一次开完，但没有地方保存。</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为了找保存疫苗的地方，他找了开单科室、门诊部、急诊科、注射室等科室，得到的答复是均无法解决（后来了解到，医院是无义务提供保管服务的），本来半小时可以打完的针，搞了一个下午快下班了也没搞完，他特别生气，感觉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微笑应该起了作用，真诚热情的服务和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赢得了病人的理解，言语已经没有刚进来那会那么激动了，虽然最后的结果并不是他所希望的，但能够看得出来，他理解了。</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据说门诊一个医生最忙时一天需要看100多号病人，意味着4.2分钟（7小时工作制计）就要给一个病人看完病，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医生通常只能延迟下班或者安排加班。这种工作量我想是很多普通人难以想像的，但我们还不能降低医疗服务质量，解释的时间可能会不够，解释得可能会不到位，医生说话有时可能会有点急、有点快，但只要医患双方相互理解，真诚沟通，相信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无标题10</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036234.html</link>
			<comments>http://83982222.blog.sohu.com/89036234.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Mon, 2 Jun 2008 10:23:1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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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前天（周六）都快19点了，刚上完课，接到领导的电话，四川汶川地震灾区转到我院的伤员将在10分钟后由救护车送到我院，让我立即回院准备接待。每次都是这样，一个电话过来通常都只有10分钟20分钟的时间，接着就要开始紧张的工作，已经习惯了。15分钟后，穿好白大衣，带好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我赶到医院急诊门口，灾区伤员还没到，院领导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十多人已经到场，鲜花、相机、礼品都已经准备好，&ldquo;绿色通道&rdquo;已经开通。</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十分钟左右，不远处传来了救护车的声音，今晚的第一名伤员（我院接收的第11名伤员）到达我院。院领导上前慰问，鲜艳的鲜花，相机的闪光灯，还有医务人员上前紧张的工作。伤员是一名男性，40余岁，四川眉山市人，全身多处骨折，还好病情不重，刚从四川省眉山市的一家医院转诊过来。</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陪着伤员和医务人员来到骨科，医务人员把伤员推到手术室做简单清创缝合和处理，我开始询问家属伤员的一些基本情况，家属是伤员的老婆，简单了解了些情况和伤者的诊断和转出医院等信息后，安慰了家属，跟主诊医生询问了伤员的病情，接着去下面准备接收第二名伤员。</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刚下到急诊门口，第二辆救护车已经到达。伤员是一名女性，30余岁，四川仁寿县人，也是全身多处骨折，还好病情不重，家属是伤者的老公和一个5岁左右的男孩，男孩迷迷糊糊的依偎在父亲的身上，已经睡着了，虽然是飞机直飞深圳，但仍然能够感受到他们之前所受的苦。</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经过简单的了解得知，他们家本来有四口人，二个小孩，其中一个在这次地震中不幸遇难了，并且是死在母亲的怀里......听着听着，我无语了，鼻子很酸，眼中泛着泪花，看着网上不断增加的遇难人数，你的感觉可能还不深，对他们失去亲人你可能也感受不到那种痛苦，但当你听着一个真实的、好像发生在你眼前的地震的时候，我想是谁也无法做到还毫不动容的。</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将今天收治的伤员的信息上报完局里，整理完资料，想到明天还有课，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撤了，这时时间已经指向23时55分。突然想起自己今晚还没吃饭......</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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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标题9</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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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Wed, 28 May 2008 16:30:4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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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电话里面的短信越存越多，多以垃圾短信据多，其次是些会议通知和朋友发过来的类似小笑话的信息，可能我不喜欢发短信，对别人发过来的一些类似笑话和资讯类信息通常不回，也不会转发，慢慢的大家也都习惯了，也就不给我发了。</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一直都不喜欢发短信，以至于无法跟某些时尚的朋友和同学沟通，也不能说时尚吧，也可能是我太落伍了，现代社会不懂发短信是难以想像的，其实也不是不会，是懒了，而且一直认为，沟通应该以语言为主，就像某个广告词说的，&ldquo;沟通应该从心开始&rdquo;。逢年过节的时候，经常会收到大量的短信，也必然会回很多短信，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很多短信格式、内容甚至文字基本相同，偶尔就会反思，你要表达的是感情还是发一患文字和数字组成的字符，也让移动运营商大发横财，甚至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兴起。</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同学和朋友都感觉我很严肃，可能因为我经常喜欢穿着衬衣和西裤让大家感觉太正式，会容易让人产生&ldquo;距离感&rdquo;，如其说是穿着的问题，更多的觉得还是性格使然，了解我的人都知道，虽然我的性格算不是温文尔雅，但平时对朋友还是很柔性的，非常好相处，不会计较太多，自己坚持的理念也是&ldquo;要想得到必定要先付出&rdquo;。以致于有段时间朋友里面的人觉得我过于&ldquo;博爱&rdquo;，首次听到这个词我很惊讶，原来对朋友过多关心在深圳这个地方也会让人感觉&ldquo;不适应&rdquo;。</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本来这两天要出去办事的，一直关注着深圳的天气，说这几天深圳有大到暴雨，也就不打算安排&ldquo;户外活动&rdquo;了，加之单位车辆比较紧张，派车困难，所以需要出去的工作，如果不是特别急着处理的，准备放到下周处理。</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正说着外面下雨了，下得很大，雨水打在办公室的玻璃上，看着窗外发呆，最近发生的很多事情在眼前浮现，像放电影一样......</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医务科的工作不是很有计划性，突发事件比较多，医院里面任何一个环节只要出现问题，都会跟我们有关系。</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写博真的很浪费时间，不想再写了。</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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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标题8</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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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Thu, 5 Jun 2008 18:02: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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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每次都为日志标题而烦，首先要为主题和内容定位，接着下来还只能在主题&ldquo;范围内&rdquo;来写，写作的欲望和激情大受影响，还是发现现在这样比较好，没有标题就意味着没有主题限制，可以天马行空，不受任何限制，想写什么都可以。</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事业到底对男人有多重要哩？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记得前不久，曾经在某个地方说过，男人应该是为事业而活着的，离开自己的事业男人便无法体现出自己应有的价值。但爱情、事业其实可以做到互不冲突，一直觉得自己其实是个想法非常简单的男人，对权力无欲望，对金钱无过高要求，对于美女，只限&ldquo;远观&rdquo;，偶尔可以看看&ldquo;养养眼&rdquo;，仅此而已。更多的时候我在想，能够为一个爱自己和自己爱的女人，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让她们感觉到开心和快乐，并为她们而在事业方面努力和奋斗应该是最幸福的，也应该最终成为一个男人体现自己价值的最高准则。</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我们追求的一切，权利、欲望或者更多的金钱，其实只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而生活的最高标准应该&ldquo;以家庭为中心&rdquo;。我们不要本末倒置，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的什么，一切的一切只为提高生活的质量。我们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而拼命工作，努力提高自己。</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人非圣贤，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不是&ldquo;出家人&rdquo;，也没有到那种无欲无求的境界，更加不是神仙。我觉得人有个成长的过程，也许你到了一定的阶段之后，会发现你想追求的东西越来越少，越来越集中在某一方面，比如生活。</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树欲静而风不止。想静下来做好自己的事，可是周围却有各种因素不断干扰。</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今天的思绪很乱，好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下。</font></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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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标题7</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844496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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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Mon, 26 May 2008 17:58:4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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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已经十多天了，感冒的症状似乎并无缓解的迹象，咳嗽也好像越来越严重了，连自己都能感觉声音很不正常，吃了5天的感冒药，同时也配合抗病毒，效果好像并不明显，我似乎已经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感冒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各种伴之而来的症状把我也折腾得够呛，从前期的低烧到后面的咳嗽（现在好像也无法排除发热，到目前还没测过体温）。其实我是最怕看医生的，虽然自己身在医院，最主要的是怕麻烦的医生，不到万不得已、实在坚持不住的情况下，很少主动下去看病，主要是怕麻烦他们。</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以前的时候经常有朋友和同学找我，叫我介绍医生给他们看病。一般说来多数情况我还是乐意的，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是肯定的，能找到我也说明对我的信任。但我最怕的经常有人问我是否可以打折或者免费，其实在大医院管理非常严格和规范，很多科室病人预约到了几个月后，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存在打折或者免费的问题，而且医生开单和收费分属不同部门，彼此相对独立；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医生给予减免相关的费用（主要是治疗费）纯属医生个人的权利，如果不是非常熟的人，也是不可能的。</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很尴尬，我只是一名普通职员，不要说我没有权限，就连医院的中层管理干部也没有权限，要减免费用必须是副院长以上职务的人才可以签字并得到认可，且有严格的程序、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要求。而且有时为了几块钱的挂号费或者金额不多的费用去求别人我觉得实无必要，只要能做到把病看好，不支付不必要的费用就可以了。但一般我们带下去的病人，医生也是不会给你开不相关的药或者做些没必要的检查的。</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我们医院我去得最多的科室还是口腔科，牙齿基本上半年左右就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护理，这也跟我喜欢吃甜食有密切关系，就算是现在，甜的东西我也吃得特别多。牙医不止一次提醒我，要注意牙齿的护理和保健，刷牙的方式和次数、部位、刷牙方向，刷牙的时间逐一对我作了特殊的说明，我也已经特别注意了，但似乎牙齿还是经常容易出现问题，可能跟小时候吃糖吃得太多有关。</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汶川地震的灾区伤员已经在前天成功转入我院骨科，这次接待灾区伤员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医院制订了详细的接收汶川地震灾区伤员接收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医疗小组、护理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据相关报道，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在2008年5月23日在灾区伤员转入广东省人民医院后的第一时间前往医院看望，并对伤者说：&ldquo;疼了您就喊，伤心了您就哭，有啥需要您就讲。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先富起来，有责任全力支援灾区，有信心为你们做好治疗。&rdquo;当汶川地震灾区伤员转入深圳市的当天，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亲自前往机场接机，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市长许宗衡也在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慰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随后也分批前往探视，重视程度可见一斑。</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我院收治汶川地震灾区伤员当天，卫生局主要领导和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几乎全部到位，医院组织了涉及骨科、神经外科、普通外科、胸外科、大内科、医疗小组成员、特别护理小组成员等等相关专业的专家近二十余人组织了全院性大会诊，我院的会诊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一直都是我亲自负责，但如此大规模的会诊我还是首次所见。</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祝福伤者，祝愿他们都能早日康复出院吧。</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无标题6</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812145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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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Thu, 22 May 2008 16:43: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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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ldquo;撰写新日志&rdquo;，点击打开后突然不知道自己想写点什么，对于爱情，男人通常是比较含蓄的。在感情方面，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农民，而且是不加引号的，是那种特别特别&ldquo;土&rdquo;那种男孩子，不善表达，也说不出一些花里胡哨让女孩子开心的，更不懂得怎么哄女孩子开心，基本上没有主动跟女孩子表达过&ldquo;爱意&rdquo;，特别是刚来深圳那会，&ldquo;腼腆&rdquo;是当时大家给我最多的评价。父母以前经常为我担心，说像我这样有女孩子喜欢的话那是比较异常的，感觉是自己完全的另类，不能溶入生活的那种另类，可能跟我A型血的性格有关吧。</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不善于跟女孩子沟通，甚至有段时间比较怕跟女孩子接触，碰到女孩子会主动退避三舍，就算偶尔遇到一个自己的&ldquo;心仪&rdquo;或者自己内心&ldquo;感觉良好&rdquo;的也是一样，而且越是自己&ldquo;中意的&rdquo;，越是不敢跟她接触。偶尔甚至觉得是不是自己的心理出现问题，慢慢的自己有意通过不断的社会活动，多跟朋友沟通和交流来较正，记得那时经常看的一本杂志《演讲与口才》，从中学到很多人与人之间真诚沟通的技巧和方式，那就是不管对谁，真诚相待，善意沟通，让大家都能感觉到你的善意，交际和生活圈自然会慢慢打开，但基本的性格是变化不大的。</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对于交朋友我一直持开放性的态度，就是不管对谁都坦诚相待，真诚沟通，都是抱着善意的态度来交朋友。有句话说到：&ldquo;信任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在你对一个人不了解的情况下要完全信任他是很困难的&rdquo;，我也努力做到，尽量让大家做到相互了解，彼此都知道对方是什么性格，朋友之间需要的是理解和信任。但朋友之间有时也会存在误会，这时就需要大家真诚交流和沟通，误会就自然能够化解。</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昨天中午在单位食堂吃午饭，接到单位同事的电话，说院团委6.1跟深圳地铁公司组织了一个联谊，当然，以年青人为主，邀请我参加，并且特别说明有很多人希望我能去（估计是礼貌性的邀请吧），说实话，我是喜欢参加这种联谊的。院团委是一群充满活力的年青人为主的，并且组织的活动也多以年青人参加为主，交流的方式是开放性的，大家在里面会感觉特别自在。我希望结交新朋友，并且希望通过各种社会活动，扩大自己的知识层面，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识。</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后来还是婉拒了，虽然她不停的重申不需要太多时间，而且纯粹是联谊性质。不是其他的原因，主要是最近太忙了，上班、加班，上课，复习，而且最近还总是生病，前两天刚感冒了，这次感冒有点重，持续发热低烧，咳嗽也相当严重，当我接到同事的电话，他们听不出我是谁的时候我才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声音几乎全变了。</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汶川地震是当前不得不提的话题，自从温家宝总理说要&ldquo;举全国之力救灾&rdquo;后，新华网、搜狐网和各门户网站、报纸头版几乎完全被占据，首页基本变成了&ldquo;黑白模式&rdquo;，关于此事的信息也特别多，&ldquo;王石事件&rdquo;、&ldquo;1万元1顶帐篷事件&rdquo;、&ldquo;关于捐款数额的讨论和大公司企业的社会责任&rdquo;，太多太多，不一而足。</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我个人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救人，首先是救活下来的，让活下来的好好活，至于捐款我只有八个字&ldquo;有钱出钱，有力出力&rdquo;，至于数额，不要有太多要求吧。捐款是慈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更不是斗富攀比的名利场。如果更抽象的来看，我们更须认真的意识到：无论是捐一块钱还是捐一个亿，在善的天枰上都是平等的。</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 一点很小的善意，乘以13亿，都会聚成爱的海洋;一个巨大的困难，除以13亿，都会变得微不足道。这两句话既是中国当前抗震救灾的真实写照，也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力量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当今世界有60多亿人口，如果把&ldquo;13亿&rdquo;换成&ldquo;60亿&rdquo;的话，我相信世界将变得更美好，更和谐。</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br /><a href="http://admin.blog.sohu.com/87773644.html" target="_blank"><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0px auto 10px; TEXT-ALIGN: center" alt="追悼地震中遇难的同胞" src="http://js1.pp.sohu.com.cn/ppp/blog/styles_ppp/images/banner_512_mourn.jpg" /></a><br /><br /></font></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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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善，但不要以善的名义</title>
			<link>http://83982222.blog.sohu.com/8800486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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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爱因思念</dc:creator>
			<pubDate>Wed, 21 May 2008 09:27: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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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据民政部5月19日发布的数据，截至19日13时，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向四川地震灾区的捐赠款物总额108.34亿元人民币。其中，民政部接收捐款3.61亿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收捐赠款物9.90亿元；中华慈善总会接收款物6.03亿元；各省市向受灾省份捐助款物68.91亿元；国外和港澳台捐助款物共计19.89亿元人民币。<br />　　在这些数字背后，是超越国界和阶层的人道之爱。<br />　　以个人形式向地震灾区捐赠的款物，几乎到了举国捐款救灾的程度，其中更有老乞倾囊捐助的感人事迹。而据搜狐财经频道的不完全统计，国内商界，无论国企、民企还是外资企业，累及捐赠总额超过50亿元。<br />　　除了国内社会各界捐助的大量款项物资之外，在加拿大，该国政府宣布该国民众每捐款一加元，政府便追加捐赠一加元；在日本，几乎所有连锁便利店、参观和大百货商店都设置了为中国四川地震捐款箱；沙特政府则慷慨的捐赠款物合计6000万美元。华商首富李嘉诚先生通过其基金会累计捐款达1.3亿元。<br />　　捐赠是慈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更不是斗富攀比的名利场。如果更抽象的来看，我们更须认真的意识到：无论是捐一块钱还是捐一个亿，在善的天枰上都是平等的。不如此，我们所有人便会陷入一个功利主义的伦理困境中，即：当我不屑另一个人所做（比如捐款）比我少的时候，我几乎肯定面临着第三个人对我同样的不屑甚至鄙视。&ldquo;伸出友爱之手帮助他人&rdquo;这一慈善的根本目的，在这样的伦理困境中被彻底忽视掉。相信这是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br />　　如果我们能够理解这种伦理困境的荒谬，那么再回来审视这次举国慈善过程中生出的那些对慈善者的非议，大家会更加明白我们是多么容易陷入这样的困境。<br />　　比如，当姚明向灾区捐出200万元的时候，我们听到有人批评姚明的捐款额相较于他的收入而言太少；当李嘉诚捐出1.3亿的时候，又有个别人说这些钱不过是当年李嘉诚为赎回其子李泽钜而向绑匪交付赎金额的十分之一强。更有将德国政府的50万欧元、美国政府的50万美元捐款额拿来和沙特政府的6000万美元相对比，从而暗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不知道偏爱这种&ldquo;攀比慈善&rdquo;逻辑的朋友是否想过，当别人在你落难的时候主动伸出援手，而你却对别人的援助挑肥拣瘦，以一种势力的眼光打量别人的善意，这是否是回应别人善意帮助应有的心态？<br />　　在讨论这样一个&ldquo;善&rdquo;的事件，在我们表达对受灾民众的同情、对救援队伍的支持，在我们高喊&ldquo;中国，加油&rdquo;，在我们情绪激昂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冷静理智地去分析、去判断、去下结论。不可否认，在这样的时刻，有一些人借用这样的机会，达到一些除了&ldquo;善&rdquo;之外的其他功利性目的。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冷静清醒地去分析，而不要轻易将立不住脚的猜测和指责加诸于人。<br />　　我们善，但我们不要以善的名义随意谴责他人的善举。<br />　　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理解这些指责所产生的情绪根源。希望所有贡献爱心的人，以善为重。我们的社会、媒体可以为这些善行提供更多的支持，但是记住，这个时候善是唯一的目的。<br />　　最后，说一件可能大多数人都知道的事情。当参与救灾的日本救援队在废墟中找到一位遇难者遗体后，将遗体恭敬的放到一处平整的地面上，然后所有在场的日本救援队队员肃穆的向遇难者集体默哀，对死者的灵魂表达最后的安慰和哀悼。相信这一幕，已经感动了很多中国人。<br />　　这是置生命高于一切的人道主义。<br />　　也许有人认为，很多指责无足轻重，只是自我宣泄，不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也许你错了，伤害已经造成。</font><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br />&nbsp;&nbsp; （来源:中国网;未经作者许可，请勿转载）</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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